26条细化措施送福乡村教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1-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王英桂)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重点为乡村小学培养全科型教师及双语教师;乡村教师申报职称时对外语、计算机和论文都不作刚性要求……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这项被广大乡村教师称作“撑腰柱”的新政,从8个方面提出26条细化措施,将为青海乡村教师带去一系列福音。

    青海提出,将把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将实行“省定标准、市州考招”办法,由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基本招聘条件,核准招聘方案,将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权限下放到市州一级;每年将从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的师范类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小学教育(全科)专业计划;将以“国培”和“省培”计划为引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